关于组织全校2010年度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22

各部门、单位:

按济普法办(20108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经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于12月份下旬,组织全校干部参加2010年度普法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内容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选编》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等。

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全院副科以上干部、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包含今年刚初评上中级职称者)。

二、考试时间、方法和试题类型

考试时间为201012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试采取集中考场、开卷答题的方式;考场组织采取分地分片的方式进行,实行集中考试,单人单桌,有市普法办公室派员监督。

      试题类型分选择、简答、判断、案例分析和论述。

三、考试命题、阅卷方式及成绩使用

考试有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阅卷实行分级阅卷。

普法办按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印刷复习资料和试卷。

对普法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推荐上一级领导的候选人,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优秀等次,不得授予执法权限。有关部门应把普法考试是否及格作为任命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报名时间和考试地点

请各部门、单位综合科或办公室按照参考人员范围认真确定本单位的考试人员名单(包括性别、年龄、职务或职称、考试地点),务于1218日下午5时以前报校普法办公室(行政楼316室或发OA系统刘本军 电话:3616061

考试地点:济宁新校区:教学楼101102111教室

日照校区:  c202教室

五、奖励

对本次参考率达100%、考试成绩优秀率在95%以上的单位(机关以总支为单位),结合五年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由学校颁发普法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奖”;对“五五”普法历次考试均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颁发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奖”。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普法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确保参考人数。单位参考率要达到98%以上,考试成绩优秀率(85分以上)要达到90%以上。因故缺考的要认真组织参加补考。

普法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