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29浏览次数:20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始申报,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3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用管理系统打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上述纸质材料及相同电子版请于20101228日至2011210日期间报送学校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
、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
、其他未尽事宜请访问http://www.npopss-cn.gov.cn
   
联系人:朱荔芳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科研处
                                            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