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公布2013年度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3】14号),我校申报的精神医学实验室被批准为山东省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成为山东省唯一的省级精神医学重点实验室。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2】38号)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协调解决申报中的问题,在有关部门及广大专家的支持下,科研处积极组织申报,经省卫生厅等主管部门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我校“精神医学重点实验室”被确定为首批“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精神医学实验室是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重点实验室,是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分会主任委员的挂靠单位。实验室与学校精神卫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安康医院)相互支撑、优势互补、三位一体,并形成了特色鲜明、国内独有的精神医学·行为医学·应用心理学·神经生物学学科群。该实验室研究方向稳定明确,学术梯队合理,学术思想活跃,在精神医学科研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该实验室的批准建设标志着我校科研工作又迈上更高台阶,将极大地推进我校精神医学建设,提升精神医学科研水平,同时,为我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提供高水平的精神医学科研平台,对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实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