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山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于
白波表示,由于客观原因,医学生接触病人受到一些制度和法律的限制,建议从法律的角度来为医学生的后期实践奠定基础和提供保护。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阐述了我校“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身心健康”的人才培养目标。他还围绕借鉴国外关于医学生培养法律保护方面成功经验、患者的隐私保护和知情权、缓解医患关系等方面谈了个人想法。
关于医学临床实践教学工作立法,他建议医院的实习和见习应当由有资质的合格的高等资格院校来统一规划。在实习的过程中,应当在高等资格院校的附属医院或者批复授权的教学医院中进行。此外,在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应该由有资质的合格医生或老师带领和监督监控,这样就不会影响病人的正常诊疗。
在借鉴外国经验方面,他谈到医学生的培养时间会比较长,我们国家对医学本科生的培养是5年,其中两年是在医院里完成的。欧洲北美的医学生他们的培养时间更长,他们是得到法律保护的,这为他们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提供了好的实践和教学条件。国外是有成功的和现实的经验可以借鉴的。
对于患者的隐私保护和知情权问题,他认为要培养合格的医生,首先是医德其次是技能。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德的一部分,要教育学生保护患者、爱护患者,要有爱心,这样才能够培养出合格的医生来。
对于怎样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他说,从医生的角度,应该更多的去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努力为其解除痛苦。从患者角度,要清楚现在很多疾病在现有的科学水平下,是无法治愈的,医生尽自己最大努力之后希望患者能够予以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