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1浏览次数:29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5年度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十三五”,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和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动员和组织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课题分类

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三类:课题包括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征集科研题目,组织专家团队,短时间内形成对策建议类成果,提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年度课题主要根据省人文社科课题办年度课题研究的部署和要求,通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市社科联和高校组织发动申报的课题。

专项课题分两类,一是山东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项课题;二是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承办,省人文社科课题办组织专家评审的课题,本年度设立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司法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专项课题。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和专项课题按原题申报;年度课题可由申报者参考《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

1、申报者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申请者须有本单位负责同志的推荐证明方可申报。

2、申报要求

凡有未按期结题的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

3、完成时间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完成时限为6-8个月;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课题。

4、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专著等。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省社科联2015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查新。

四、材料提交

《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书面材料(A4稿,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三份)及电子版;《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书面材料(A4纸双面印刷,一式25份)及电子版;《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部门、单位审核、汇总、打分排序,加盖公章;于2015年5月11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 2015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

联 系 人:戈文鲁    联系电话:3616216、3616225

                                      科研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