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质量,鼓励更好开展技术引进和创新,现将2015年济宁市科技局医药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项目责任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并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课题组成员专业结构合理,鼓励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并有相应的聘书。
4.有技术合作单位的要有项目共同研发的技术合同。
5.为保证申报项目的水平,本年度采取限额申报。
6.有在研市科技局项目者不得申报;延期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指南
见附件。
三、结题或验收要求
2014年以前已批准立项,到2015年6月应完成的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积极整理材料,按时申请结题。对于已到期而未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以文字形式予以说明,报科研处,项目立项三年以上未完成鉴定或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结题或验收。总结材料于2015年9月7日前上报科研处。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一般为无资项目。
3.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撰写申请书。
(2)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与申报指南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者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连同申报书电子版及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查新由市科技局委托相关单位统一进行,无需个人查新。
联 系 人:路 海
联系电话:3616216(18605372102)
附件:1.济宁市2015年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3.网络申报说明
4.汇总表
科研处
201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