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试用期满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5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和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试用期满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12月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干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和个人干净”为标准,主要考核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所取得的绩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转变作风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步骤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有针对性调查等方式进行。参加测评和谈话的人员,根据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1、考核准备。下发考核通知;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与考核对象所属党总支商定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2、个人述职。考核对象撰写述职报告(1500字左右)交党委组织部,同时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不再集中召开干部述职会议,述职报告由各党总支通过OA办公系统发给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

3、民主测评。考核组发放《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亲自投票,考核组负责收回统计汇总。

4、个别谈话。个别谈话选择了解考核对象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

5、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

6、考核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意见,考核组成员签字后存档。

四、考核时间安排

1、11月26日-12月4日,考核对象准备述职报告,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并将上述两个材料的电子版通过OA内部邮箱发送给党委组织部张利宁,同时将一份纸质的《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由所属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党委组织部(日照校区交校区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科)。

2、12月7日-18日,完成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3、12月下旬,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汇报试用期满考核情况。

五、组织领导

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两个考核组负责进行。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第一考核组

组长:兰迎春

成员:曹勇、刘冬梅

负责考核机关第三党总支、第一临床学院党总支、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护理学院党总支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

第二考核组

组长:邓世春

成员:张利宁、陈海华

负责考核机关第二党总支、第二临床学院党总支、口腔医学院党总支、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外国语学院党总支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                              

附件:《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