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部、附属医院:
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环境保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五不准”行为的发生。广大科技工作者应加强道德自律,共同遵守“五不准”,坚决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各部门要做好教育引导,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
附件: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科研处
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