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年末财务核算工作,保证年终结账和决算工作按时完成,现就财务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12月25日为本年度最后对外报账日,
二、各单位应在12月25日前及时清理本年度财务收支未结事项,及时办理财务收款的入账和各项付款业务的支付,及时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专项资金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所分管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年度内需支付的资金应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支付业务,当年的开支必须列入当年决算,无特殊原因各项支出不得跨年度报销。
三、各单位各项借款(包括备用金借款),须在12月25前办理冲账等有关手续。备用金借款须先在本年度归还,下年度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另行办理借款审批手续。
四、各单位凡领用过收据、发票等各类票据者,均需于年内到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理核销手续。
五、因公使用公务卡支付后在停止报销期间到期的,请持卡人提前自行还款,待正常办理业务时再进行报销。
六、财务处年终决算报表中的部分数据,需由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单位提供,届时请大力协助。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安排好近期财务收支及相关工作,及时办理校内、校外各项收支结算,做好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的出库、入库、对账及年终盘点等工作,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办理借款归还手续。
以上通知要求请各部门信息员务必转告本部门教职工。
财务处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