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学校进行了第四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共评出重点学科6个,重点实验室6个,并确定了负责人。根据《济宁医学院关于公布第四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设置及负责人的通知》(济医院字〔2009〕173号)文件精神,学校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进行了经费资助。
第四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和建设,对于提升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和申报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济宁医学院关于公布第四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设置及负责人的通知》精神,第四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周期已满,现予以验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填写验收表格,表中所涉及的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按水平高低和分量轻重排序(2010年 -2015年)。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禁止弄虚作假。本次验收结果,将作为申报第五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请各申报单位将《济宁医学院重点学科验收表》、《济宁医学院重点实验室验收表》及量化表(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和所有材料收齐,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