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校区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28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6]42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统一部署,1月5日,保卫处联合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对危化品仓库、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超市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工作大检查。

此次重点围绕消防、交通、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水、电、气、实验设备、危化品)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进行了指正并责令其尽快整改;同时,针对前期给超市下达的安全隐患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着重进行了复查核实。

保卫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