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501

各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75号),现予以转发,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项目预申报书填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要求,于2021年8月11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1)“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9,010—88225063;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尹晓东,联系电话:0531—66777080。

(2)“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6;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尹晓东,联系电话:0531—66777080。

(3)“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010—59199376;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农村处,联系人:段忠岭,联系电话:0531—66777081。

(4)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