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487

各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1号),现予以转发,请按照科技部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项目预申报书填写要求

项目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要求,项目申报人于2021年8月26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科技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1)“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咨询电话:010—68104417;省科技厅负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张志丹,联系电话:0531—66777026。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5;省科技厅负责处室:海洋处,联系人:韩君,联系电话:0531—66777164。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学校科研处联系电话:0537—3616215

建议各二级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电话告知学校科研处及省科技厅责任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