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美校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1164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广泛征集展示校园之美,生动呈现师生校园生活的可喜变化,以小见大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事业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取得的非凡成就,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征集“大美校园”活动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师生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征集反映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摄影类、绘画类、视频类、文字类、VR/AR(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类等多种形式的作品。“自然之美”聚焦自然风光,展现校园风貌;“人文之美”聚焦师生群体,彰显人文底蕴;“发展之美”聚焦教育变迁,描绘美好蓝图。

2.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活动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形式要求

1.摄影类作品: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单幅、组照均可,JPG格式。作品应真实客观,不可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绘画类作品:作品种类与形式不限,也可为数字绘画作品。作品须以高清图片、JPG格式提交。

3.视频类作品:作品时长不限,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作品形态可为纪录片、VLOG、动画等。

4.文字类作品:作品文体不限,篇幅不限。要求真情实感,言之有物。

5.VR、AR类作品:作品需运用VR、AR等技术,技术运用得当,互动效果良好。

除上述类型作品外,其他形式优秀作品也可参与。

(三)其他要求

1.作品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参与者应当确保对其来稿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等一切不当或违法行为。参与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学校无偿使用该作品。参与者同意免费授予学校对来稿作品宣传、展览展示、发表、放映、出版、复制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参与者应确保其作品不涉及法律纠纷,由此产生任何纠纷,均应由参与者本人或团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任何个人或团体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所有规定,一切违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后果。

3.优秀作品将推送参加省级活动,并进行展播。

四、报送要求

1.请于9月30日11:00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和作品发送至邮箱(lsh1340664@163.com),作品压缩包命名格式“作品类别+部门(单位)+作者”。

2.每件作品均标注说明,具体内推包括作者真实姓名、身份、通讯地址、手机号、作品标题和作品简要说明(100字左右)等。

3.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活动,并在校内融媒体平台集中展示。  

联系人:秦建     联系电话:0537-3616061  

附件.“大美校园”作品统计表

宣传部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