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与济宁市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73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升教学水平和执法水平,共同保障济宁市食品安全工作,12月12日,公共卫生学院与济宁市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会议室签署了校地合作协议,公共卫生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协议签署前,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张春芝和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侯广卫介绍了双方合作的背景,一致认为公共卫生学院拥有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领域的师资力量、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技术能力以及食品专业学生等条件,而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主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拥有执法实践机会、食品检验检测需求、学生实习岗位等条件;通过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希望通过合作建立公共卫生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任城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公共卫生学院可利用优势条件为对方日常执法监管提供检测检验技术支撑和解决科研难题。

张春芝和侯广卫作为双方代表签订了《济宁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与济宁市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校地合作协议》。